为广泛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残疾人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湘财综〔2017〕42号)文件要求,芦淞区残联现公开发布2020年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四个项目,并征集项目承接方。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2020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1.项目目标及经费安排:
财政预算16万元,完成市“民生100“工程任务数25户(项目完结验收后,根据财评中心评审结果结算)。
改造内容参照湖南省残联印发的《湖南省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指南》。
2.申报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2)入围《湖南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施工单位指导目录》。
(二)2020年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
1.项目目标及经费安排:
(1)完成株洲市“民生100”工程任务数201件;
(2)本年度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适配率达80%以上;
(3)财政预算10万元,以全年实际适配数量进行结算。
2.申报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2.入围《湖南省辅助器具适配定点服务机构》。
(三)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1.项目内容及经费安排:
计划培训150人,其中,30人培训任务由财政预算残保金支出4.2万元,其他120人培训任务由承办机构申报人社就业资金支出(项目结束验收后,由区残联、区人社根据执行情况结算)。
2.申报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2)入围株洲市人社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主体资格评审的培训机构。
(四)2020年第三方监测项目
1.监测项目名称及经费安排
(1)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0.5万元)
(2)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0.4万元)
(3)残疾人创业扶持( 0.4万元)
(4)残疾人创业培训(0.3万元)
(5)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0.4万元)
(6)残疾人辅具适配(1万元)
2.具体要求
(1)采取现场监测、上门回访、电话回访、资料抽查、投诉受理等多形式开展监测;
(2)形成季度、年度监测报告,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区残联;
(3)根据考核要求分项目向区残联上交评价报告。
3.申报条件
(1)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2)具有残疾人服务项目的第三方监测相关经验,且与被评价对象无任何业务关联。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2020年5月26日—29日内向区残联提出申请(具体项目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评审:邀请相关人员审定项目计划书。
(三)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芦淞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
(四)签订项目合同。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购买资格的机构在2020年5月29日前到区残联(联系人:李静远,联系电话:0731-28580712,地址: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区政府2号楼1-12室)报名并递交资料并提供电子文档。
(二)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电子档;
2.相关证明资料一份:
(1)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机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时申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仅需提供机构登记证书,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
(2)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事项的,应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4)项目参与人员相关专业及资格证书;
(5)户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三)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区残联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在规定周期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估。
(四)项目执行单位要根据项目内容的要求定期向区残联报送相关文字和图片信息,并由区残联统一对外发布。
本公告由株洲市芦淞区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1.芦淞区残联2020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汇总表
2.芦淞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样本)
4.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样本)
株洲市芦淞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一:
芦淞区残联2020年度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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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 |
项目周期 |
项目内容 |
联系人及方式 |
1 |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16 |
项目实施为6个月时间 |
完成市“民生100”工程任务数25户 |
覃茜、李静远0731-28580712 |
2 |
精准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10 |
项目启动至年底 |
1.完成株洲市“民生100”工程任务数201件; 2.本年度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适配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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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茜、郭强0731-28580712 |
3 |
职业技能培训 |
4.2 |
集中培训不少于7天 |
市“民生100”工程任务数30人,区任务不少于120人。 |
汤献忠、江涛0731-28580712 |
4 |
第三方监测 |
3 |
项目启动至年底 |
开展现场监测、上门回访、电话回访、资料抽查、投诉受理等多形式监测 |
覃茜、李静远0731-28580712 |
附件二:
芦淞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芦淞区残疾人联合会制
2020年5月
填 报 说 明
一、项目名称必须与公告中所购买的服务项目名称一致,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申报书格式进行修改,填写内容请勿超过要求字数。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说明单位基本情况,详细填报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主要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详细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进度,预期项目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社会效益,并提出合理的宣传和总结方案。
三、资金预算应按提供服务内容、场次、受益对象的数量及费用标准编制,国家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无相关规定的,费用标准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资金支出应与为受益对象提供服务相关。
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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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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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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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登记证号 |
成立时间 |
年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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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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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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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结论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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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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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领域 |
实施时间 |
年 |
月至 |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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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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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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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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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支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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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名称 |
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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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按实际支出预算编列,如:宣传印刷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劳务费、行政管理费等,不得编制人员工资、固定资产购置等费用、接待经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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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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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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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一)本单位宗旨、业务范围、历史、活动品牌、荣誉声誉 |
二、项目实施方案 (可另附纸) |
包括服务目标、服务内容、进度安排、项目解决的问题与社会效益(绩效目标)、评价标准、项目宣传与总结、服务档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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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团队介绍 |
附件三
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样本)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资金将按规定使用。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样本)
致:芦淞区残疾人联合会
我单位兹委托 性别 ,身份证号:
到贵单位办理 事宜, 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贵单位给予协助。
委 托 期 限:
委托人(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