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诚信评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诚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湖南省应急厅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应急函〔2019〕76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诚信评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对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诚信评价对象
具有相关服务资质,凡在株洲从事安全生产评价(预评价、安全专篇、现状评价、验收评价、控制评价)、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的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二、诚信评价步骤
第一步、登记
(一)填报《株洲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详情附件1)和《株洲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详情附件2)。
(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单位资质证明、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4.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
5.机构情况介绍(包括部门设置、从业人员名册、资产设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等);
6.近三年度项目业绩汇总表;
7.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
8.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9.登记资料(在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已登记情况)。
以上文件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已在株洲辖区内开展相关业务,具有齐全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请各县(市)区应急局和局机关相关科室于9月30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档和纸质档)送交至市应急局办公室(813)。
联系人:刘泰谊,联系电话:18073332972,电子邮箱:1179450221@qq.com。
第二步、诚信评价
严格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和《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诚信评价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在株洲辖区内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评价。采取中介机构自查自评、监管部门和服务对象测评方式,评出ABC三类,实行末尾淘汰制。
第三步、公告
株洲市应急局对已登记并评价等级在B以上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市政府应急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告,为全市辖区内企业提供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管理
株洲市应急局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情况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依照有关规定,纳入联合惩戒及“黑名单”管理。每年年底组织诚信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开。对评价结果为C类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再予以公告
附件:1. 株洲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
2. 株洲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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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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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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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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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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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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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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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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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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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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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株洲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表
登记单位(公章): 登记人: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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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资质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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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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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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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地区开展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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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职称及人数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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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
编号 |
颁发日期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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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机关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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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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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办公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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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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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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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联系人 |
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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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 (委托人) |
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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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 员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资质证书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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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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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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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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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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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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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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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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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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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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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 登记情况 |
科室负责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分管 领导 |
(签名)
年 月 日 |
单位主要负责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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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资质条件具备和登记手续齐全的单位,在7天内及时在株洲市应急局网站公告。本表一式叁份,株洲市应急局办公室和登记单位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