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工信发〔2022〕3号

各区工信部门、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投资〔2022〕5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株洲市内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具体申报条件见湘工信投资〔2022〕54号文件(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先向所在地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区工信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对项目真实性把关,联合区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后于2月23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工信局。

2.项目完工评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完工评价。

3.资金申报。通过项目完工评价的企业再按程序向所在地区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奖补资金(没有通过完工评价项目的企业不能申请奖补资金),区工信、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审核后,于3月18日前联合行文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企业申报材料要求及各区行文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各区工信、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会同统计、税务部门严格审查相关资料,按要求做好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唐巧虬  28681026

市财政局   贺永振  28681152

 

附件:1.湖南省工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材料清单

         3.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株洲市财政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