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1、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和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的通知》"杜绝照搬照抄、层层转发文件。上级文件的政策规定已经非常明确具体,不再层层发文。"的要求,此文件省厅不再转发,请各市州工信局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第四批工业遗产申报工作。
2、省工信厅工业遗产申报材料(含申报文件和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其中1份由市州工信局在封面所属地区栏盖章)接收截止日期
为5月29日。联系人: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张硕,0731- 88955367。
3、申报资料电子版样式可在工信部网站下载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5 4/n7600085/c7858381/content.html),或在【市州产业科QQ群331243302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