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工信部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具体申报内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株洲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三)请有意向申报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新型信息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

(四)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并审查项目真实性,向我局行文推荐,于3月17日前将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工信局电子通信和软件产业科(市工信局二楼218),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见联系方式)。

三、项目支持

市工信局将择优推荐示范项目至工信部参加评选,获评2021年工信部信息消费试点示范的项目将根据湘政办发〔2020〕47号文件规定予以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信局电子通信和软件产业科  罗树刚

电  话:28681892   13807330639

电子邮箱:zzdztxhrj@163.com 

 

附件:1.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