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和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化工园区认定及评估工作
三、工作内容
1、收集汇总化工园区上报资料。
2、承担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工作的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
3、承担化工园区年度评估工作的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
4、根据化工园区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情况,出具化工园区评估及认定审核意见。
5、与化工园区认定及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申请条件
1、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熟悉化工行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具备石化和化工专业工程咨询资质。
3、拥有专门从事石化和化工行业规划与咨询方面的专家,具备承担化工园区认定和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力量。
4、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相关领域同类型评估认定经验的优先。
五、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专业人才、以往业绩、承接相关领域评估认定工作等情况。
2、根据本公告第三条“工作内容”要求,报送工作方案及其预算。
3、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工作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总价不超过25万元。
4、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经验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六、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以往业绩经验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七、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唐铃15111362013,彭春阳 0731-89991532
电子邮箱:hnsfgwyqc@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发展处(邮编:410004)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