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和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

化工园区认定及评估工作

三、工作内容

1、收集汇总化工园区上报资料。

2、承担化工园区认定评估工作的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

3、承担化工园区年度评估工作的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

4、根据化工园区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情况,出具化工园区评估及认定审核意见。

5、与化工园区认定及评估相关的其他工作。

    申请条件

1、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2、熟悉化工行业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具备石化和化工专业工程咨询资质。

3、拥有专门从事石化和化工行业规划与咨询方面的专家,具备承担化工园区认定和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力量。

4、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相关领域同类型评估认定经验的优先。

五、申报材料

1、机构概况:含机构简介、专业人才、以往业绩、承接相关领域评估认定工作等情况。

2、根据本公告第三条“工作内容”要求,报送工作方案及其预算。

3、服务费用报价。根据上述工作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工作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总价不超过25万元。

4、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经验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申报材料一式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步提交电子文档。

六、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以往业绩经验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七、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2021年122日。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唐铃15111362013,彭春阳  0731-89991532

电子邮箱:hnsfgwyqc@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园区发展(邮编:410004)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