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奖补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0〕3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市区企业的项目,由注册所在地的区工信、区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推荐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工信局、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相关要求
1.申报奖补资金的企业必须通过信息报告平台提交相应企业和车型信息,并通过审核(2015年及以前年度上牌车辆除外)。资金申报范围、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2.各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推荐文件(1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采用光盘或U盘的形式上报。)于9月29日前上报市工信局。
3.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购置奖补资金同步核查清算,待省补资金拨付后再行安排。
联 系 人:唐巧虬 龚雪升
电 话:0731-28681031
邮 箱:435647156@qq.com
附件:《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购置奖补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