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司法行政电子政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咨询和参谋作用,我厅决定建立湖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专家委员会,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电子政务专家,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给予大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湖南省司法厅负责湖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专家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二、 征集范围
全省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行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 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湖南省内从事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工程领域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对已列入省、市信息化专家库的专家优先考虑);
(四)在信息化政策法规,信息化基础设施(通信网络、机房环境)、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软件与应用、信息化系统集成、信息化系统投资评估,电子政务等领域有所专长;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独立承担评审工作;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知名高校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3.副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4.博士毕业2年以上信息化从业经验,或硕士毕业5年以上信息化从业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以上信息化从业经验。
四、 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征集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组织推荐:各单位向省司法厅集中推荐本单位电子政务领域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推荐人员填写《省司法厅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
个人申报: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个人可填写《省司法厅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上报。
(二)资料报送方式:请专家推荐单位和个人申请者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专家入库申请材料报送我厅(地址:湖南省司法厅办公楼1008室,邮编:410001),《省司法厅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电子版发至:13975808880@qq.com。
联 系 人:张 杰,联系电话:13975808880。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18日
省司法厅信息化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片 
 
  | 
		|||||||||
| 
			 毕业 
 
 院校 
 
  | 
			
			 
 
 
  | 
			
			 所学 
 
 专业 
 
  | 
			
			 
 
 
  | 
			
			 学历 
 
 学位 
 
  | 
			
			 
 
 
  | 
		||||||||||
| 
			 工作 
 
 单位 
 
  | 
			
			 
 
 
  | 
			
			 职务 
 
  | 
			
			 
 
 
  | 
		||||||||||||
| 
			 单位 
 
 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 
		||||||||||||
| 
			 通讯 
 
 地址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
| 
			 专业 
 
 领域 
 
  | 
			
			 □电子政务 □云平台 □信息化基础设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 □企业信息化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 □软件(含嵌入式)开发 □机联网物联网 
 
 □信息咨询服务 □物流与电子商务 □其他(请注明) 
 
  | 
		||||||||||||||
| 
			 职称及其他专业证书 
 
  | 
			
			 编号 
 
  | 
			
			 证书名称 
 
  | 
			
			 颁发部门 
 
  | 
			
			 证书编号 
 
  |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 
			
			 
 
 
  | 
		||||||||||||||
| 
			 主要业绩(项目、时间) 
 
  | 
			
			 
 
 
  | 
		||||||||||||||
| 
			 评审 
 
 经历 
 
  | 
			
			 
 
 
  | 
		||||||||||||||
| 
			 单位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专业领域内容应结合自己特长选择1-3项打勾;
2、请附身份证、职称及其他专业证书复印件。